本报讯(武波强飞)蚌埠一男子试图买假币倒卖发财,谁知花了3万元买来一堆废纸。近日他被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5年10月,陈某与一名自称姓刘的男子通过电话联系,得知刘某手中有假币,并约定以1比4的比例购买假币。
当年11月6日,陈某携带3万元来到蚌埠,和刘某联系后,陈某表示要试验一下假币的仿真程度。于是,刘某给了陈某一张百元“假币”,让陈某拿到银行检验。当陈某将“假币”递给银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验钞后确定是真币。这下陈某放心了,于是用3万元买了12沓假币,总金额为12万元。当他回到宾馆,却发现每沓假币只有首尾两张是面额50元的假币,中间均为花边纸。陈某顿时傻眼了,连忙向公安机关报案。法院认为陈某构成购买假币罪,但属犯罪未遂,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