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流动收购人员兼任治安员
法制网东莞1月25日电记者邓新建记者今天从广东省东莞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东莞市人民政府日前下发了《东莞市规范流动收购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流动收购人员的管理工作已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全市预计纳入同意管理的流动收购人员将达1.8万名,同时,治安防范工作也要与这些流动收购人员岗位责任制挂钩,收购人员将肩负起当地社会治安防范的责任,成为社区(村)治安员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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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按照《意见》规定,东莞市供销社将在每个社区设立一个废品收购站,已有回收站的则重新规范利用,市供销社在每个自然村设15至20个流动收购人员,他们将定时上门和定点与流动交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回收。全市预计共安排约1.8万名流动收购人员。而所有流动收购人员不属于供销系统员工,供销社只是将其纳入统一管理。人员配备是根据废品数量分布来确定的,保障收购人员每月的收入达到1000元至1200元。
据悉,今后所有获取上岗证的收购人员均需报公安部门备案,并统一办理暂住证,所有统一发放的收购车辆也要报城管部门备案。正式上岗的收购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印有编号、投诉电话的工作服装,佩戴印有姓名和所属社区(村)的上岗证。所有流动收购人员必须参加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组织举办的有关法律、业务、治安消防等知识的培训,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开展废品回收业务,上岗培训费用成本则分摊到参加培训的收购人员身上。
鉴于收购人员走街串巷,对社区(村)的情况十分了解,为了发挥收购人员对当地环境和居民熟悉的长处,东莞将实行治安防范工作与收购人员岗位责任挂钩,把当地的治安防范责任落实到收购人员身上。在定人定区收购的基础上,聘请素质高、表现好的收购人员为社区(村)的治安信息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当好信息员、治安员,对可疑情况及时汇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当地的治安工作,“变身”为东莞社会治安的一个辅助力量。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流动收购人员绝大多数由外来人员组成,流动性大,成分复杂,其中不乏一些流动收购人员有违法行为。让流动收购人员来担任治安信息员,既发挥了他们了解社区(村)治安情况的优势,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又让他们增强了自身的责任感,带头遵纪守法,是一件一举两得的好事。(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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