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潘树华 戴艳艳 商报记者 曾璐 报道
江苏商报报道现在南京各个高校都开始放假,房屋租赁也迎来一股“学生潮”。近日,地税部门提醒需要租房的大学生,在租房取得发票时要擦亮眼睛,谨防被租房者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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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是维权的唯一合法证据,大学生要养成索取发票的习惯,租房时必须取得房屋租赁业专用发票,取得其他发票、凭证一律不能代替。谨防租房者用其他收据、普通发票代替。出租方如果没有按正规途径向大学生(承租方)开具房屋租赁业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都是违法的行为。
大学生在与出租方商谈租金时,要确认租金中是否含税。不排除有的租房者在与大学生谈房租时,先报一个租价,在你同意后向他索取发票时,要再补上开票缴税的款。
大学生寒假中租房必须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相关的条款。特别是何时付租、安全等条款要进一步明确。有的房东在先取得租金后,没有等到期满就又与下家商谈出租,没有等你租期满,上门打扰者就甚多。如果你争取了主动,随时可以退租,或者要求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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