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美百货为消费者提供的泰国游奖品,却并未补贴3000元,而这个所谓的奖品竟然与旅行社普通门市的价格一样,都要交纳4380元。那么,美美百货提供的奖品意义何在?美美和旅行社究竟谁负责?
上海市消保委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部长唐健盛认为,美美百货提供的赠品如果标明价格,就应该名副其实,消费者应该享受到价值3000元的旅游服务,也就是在原价4690基础上减去3000元,只需支付1690元。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3000元的优惠由谁来支付?美美百货应该通过公允的价格购买奖品,提供3000元补贴,而实际美美并没有支付3000元。而另一方面,旅行社特价促销应该诚信公平,不应有虚假夸大成分,促销价格应该低于平时价格。然而,旅行社通过增加其他收费,促销价格与平时价格相差不大。因此,美美提供的奖品实际上并未体现其价值,美美应对此负第一责任。这一赠品实际上是“套里设套”,已成为美美与旅行社的联合促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