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流天王巨星裴勇俊于2006年上缴的税额将近100亿韩元,高居韩国演艺界榜首,实在可以称得上是一位“日入斗金”的“一人中小企业”。
报道引述韩国媒体称,裴勇俊于2005年的总收入高达329亿韩元,因此,他于2006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97.5亿韩元。根据韩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收入低于1000万韩元,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八;收入在1000万至4000万韩元之间,为百分之十七;收入在4000万至8000万韩元之间,为百分之二十六;收入高于8000万韩元以上时,所得税率则为百分之三十五。
因此,“日入斗金”的裴勇俊自然地将其收入的三分之一缴入国库。
据了解,裴勇俊百分之九十的收入来自日本,这也充分凸显了他以韩剧“冬季恋歌”创出名号,成为“顶尖韩流巨星”后所拥有的影响力。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裴勇俊演出电影或电视剧,甚至拍广告的收入,远不及“副业”所带来的收入。据悉,裴勇俊通过发行写真集、卡通人偶、向电玩游戏开发商出售肖像权等所得的收入,竟占其2005年总收入的七成以上。
裴勇俊于2005年与孙艺珍联合主演电影《外出》之后,2006年根本没有发表过任何影视作品。但他却以超旺的人气,一连接拍了三部广告,其肖像权给他带来的收入达一百多亿韩元。
据裴勇俊的经纪公司BOF透露,今年5月开始播出的神话梦幻古装电视剧“太王四神记”,以及在济州岛辟建的“太王四神记”拍摄场景旅游景点等,将会带来500亿韩元的收入。因为目前正在拍摄的此一大戏,已敲定将在包括日本、中国台湾在内的九十多个国家地区播映。届时,六至七成的收入将归裴勇俊。因此,当此一目标得以实现时,裴勇俊2007年的收入也将达到2005年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