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昨天对“北京拟调整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说法公开澄清,对于“本市拟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年收入上限下调为4万元,家庭住房标准也相应下调为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已经通过审核的持表待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人群,家庭年收入在4万到6万元的将被分流出来,作为中等收入家庭改买限价商品房”这一说法予以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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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经济适用房,今年重点是要加大对购房人购买资格的审查。
市建委主任隋振江介绍,今年本市拟建经济适用房200万平方米,主要保证奥运重点工程拆迁、城中村整治、解危排险的居民在搬迁过程中得到安居。由于现在经济适用房规模所限,还不能覆盖所有的拆迁居民,为了使经济适用房落到被保障人头上,防止中间出现问题,如倒号的问题等,需要供需双方直接见面,不能通过任何中间环节。另外,经济适用房还有一部分向社会公开销售,主要对象是中低收入家庭,但对这部分家庭的购买资格要加大审查力度。
隋振江说,对于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原则上是一户一套。经济适用房的户型以前由于控制标准没有那么严格,以后都要落实到80平方米、60平方米为主要户型。新建的经济适用房都在90平方米以下,以使更多的群众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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