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规最多是200元的罚款,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九大队民警却收取500元,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只要给守在交警队门口的“神秘男子”40元“手续费”,这名男子就能找里面的某个交警在罚单上签字,将罚金从500元降到300元。
昨日,两名三轮车拼装小发动机的车主向本报反映,他们的三轮车被交管九大队扣下,要罚款500元。“罚500元明显超过了规定的最高200元的限额,这不是乱罚款吗?”车主杜师傅说。记者看到杜师傅的罚单上写着“改装三轮在北二环实施禁行违法行为……”强制措施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经查,《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而第九十条的内容为:“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既然强制措施的依据规定最高处罚金额为200元,为何交警告诉车主要罚500元呢?九大队法制科一位警号为012876的民警说,“改装三轮车是按照机动车无证处理的,最高可以罚2000元。”而记者在九大队办公室内悬挂的“交通违法处罚标准”上看到,机动车无牌证处罚金额为200元。
同样在九大队被扣了改装三轮车的李师傅告诉记者,刚开始交警也是说要罚500元,而当他走出交警队门口时,一个“神秘男子”走过来,声称“只要给点手续费,就可以少罚200元。”“后来,我和那名男子讨价还价,我给了他40元‘手续费’,他独自到交警队里找了个人在罚单上签了字,随后我去银行交罚款果然少了200元。”李师傅说。记者看到李师傅的罚单背后确实写着“罚款三百元整”落款为一个“赵”字。
交了罚款后,李师傅领到了停车牌,记者与其一同来到大白杨南路3号停车场取车。看到李师傅的交款收据,停车场崔姓收费员异样的笑了笑说:“你找人了吧,像你这车不找人肯定是500元,我看你只罚了300元。”
崔某接着说:“停车费从17号到26号,一共算10天,每天20元,你交200元。”李师傅说:“规定不是10元一天吗,怎么收20元?”崔某说:“就是这么多,不交就别取车。”几经讨价还价,崔某给李师傅便宜了20元钱,李师傅无奈地交了180元后索要发票时,崔某说:“我给你都便宜了,没办法撕发票,要发票你再交20元。”为了拿到发票李师傅又交了20元,补够了200元拿到了20张定额10元的发票。当记者提出看停车场相关证照和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时,崔某称:“都在领导那里呢,领导不在。”
昨日下午,记者在西安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了解到,机动三轮车的停车费应为每日10元。
本报记者 郭晓蓉 苗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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