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段郴群)记者昨日获悉,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发布2006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对152家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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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这152家企业包括用友软件、中国软件、北京中软、大唐软件、汉王科技、金蝶软件、东软集团等知名的软件企业。
据业内人士表示,为了鼓励并推动骨干和重点软件企业加快发展,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称为18号文),此次四部委联合颁发《通知》正是为了落实国务院颁布的18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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