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电记者26日从甘肃省高院了解到,甘肃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石星光被害案已经于25日委托兰州市中院进行了终审宣判,4名被告人2人被判死刑、1人被判死缓、1人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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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6日12时30分,兰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兰州市城关区某家属院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公安机关在现场确认被害人名叫石星光,生前担任甘肃省政协常委,曾担任过甘肃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甘肃日报》社社长。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1月16日,丁其伟准备了作案工具折叠弹簧刀和铁杵,伙同孙培俊、杨大军到兰州市城关区某家属院。杨大军利用报社投递员身份骗开石星光家的单元对讲门和家中防盗门,孙培俊趁机持铁杵猛击其头部,丁其伟持弹簧刀朝石星光胸部连捅数刀。石星光反抗时,杨大军猛踩石星光腰腹部,致石星光当场死亡。案发当天,杨大军将作案经过告知了蔡毅?,蔡毅?随后帮忙藏匿杨大军在作案时所穿的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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