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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省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表明,城镇居民尤其是低收入家庭的居民医疗保障状况不容乐观,低水平、广覆盖的新医疗保险制度难以全面落实,城市居民的医疗服务不平等依然存在。未纳入医疗保障体系的城镇老年居民、低保人员和残疾人员、未成年人以及尚未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看病就医的难题依然十分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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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福州讯(特派记者田家鹏)未参保企业职工、下岗人员、个体户、学生等尚未被医保政策覆盖的人群,备受“看病难、看病贵”困扰。省政协委员吴新涛代表农工党福建省委,向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尽快扫除医保政策覆盖盲区,解决未参加医保的城镇居民医疗问题。他提出,省内经济发达地区应采用厦门模式,将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部分城镇居民包括未成年人纳入医疗保险。
吴新涛委员在《关于解决未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的建议》中说,我省的医疗保障就政策而言,已经能够覆盖全省约70%的人口,但仍存在政策覆盖盲区。目前,城镇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各类企业职工、下岗人员、个体户、没有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少年儿童,其医疗费用仍全部自费,医疗负担沉重,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医疗保障的缺失还使很多患病儿童难以得到及时救治。尽管部分地区对贫困人群实施了一些医疗救助措施,但救助对象少、力度弱,作用有限。
鉴于此,吴新涛委员建议分阶段、分步骤地推动我省的全民医保建设。他提出四项建议:一是对于几乎没有农业人口的市区,可以先期建立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等因素,以家庭为单位,建立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更高的筹资和补偿水平的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二是将城镇人口在辖区人口中所占比例很少的县(市、区)的城镇居民纳入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参合对象,使他们遇到需要住院医疗的大病也可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三是经济发达地区可采用厦门模式,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政府主导,财政资助和居民缴费相结合,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的社会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四是组织社会团体为特定群体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为他们提供医疗保障。上海成立“红十字会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作为少年儿童的医疗保障补充形式,其经验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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