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光盘“附赠”的精美画册涉嫌“盗版”,“名侦探柯南”引发了一场著作权纠纷。昨日,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长春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状告的对象为上海仙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剑文化公司)及其黄浦分公司、山东电子音像出版社等3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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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诉称,2005年3月,公司与原著作权人———日本株式会社小学馆及其在中国地区的业务代表共同签订了翻译出版合约书,最终获得授权在中国大陆出版中文版《名侦探柯南原画全集》。之后,原告按合同规定出版了名为《名侦探柯南电影版大全》和《名侦探柯南原画全集》两本书籍。
但市场上出现了《名侦探柯南超酷精华本》和《名侦探柯南重彩真爱典藏集》,在销售方式上采取与光盘一起赠送,而其中的画面和文字内容与原告的书籍如出一辙。
在原告看来,仙剑文化公司和山东电子音像出版社的行为实际上是非法出版,表面打着出版、销售光盘的名义,实际上销售侵权书籍,扰乱了市场秩序。
为此,在发送律师函要求对方停止侵权遭拒后,原告将其告上了法院,要求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书籍,并销毁印刷所用菲林和未售出的侵权书籍,登报赔礼道歉,索赔20万元。
然而,被告方面不认为这是打着销售光盘的名义卖“盗版书”,提出意见是,随光盘“附赠”“精美画册”,“自己拿到的是光盘销售委托书,而该委托书上写明是销售带有手册的光盘,因此根本不存在侵权行为。”被告代理人认为。
原告则加以驳斥,国家相关规定专门区分了电子音像出版和图书书籍出版,被告的辩解无法成立。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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