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社科院副院长、经济学博士梅松建议北京市实行就业许可制度。他表示,该制度不存在歧视外地人的问题,其核心在于能够比较合理地安排流动人口的流向和输出。(《新京报》1月25日)
引导人口合理流动,就要实行就业许可,就要祭起“以证管人”的“证管法器”,笔者实在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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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实行就业许可制度还容易衍生其他问题。一项办证一份权力,一个办证一份收费。在朱镕基同志任总理时,国务院对办证问题调查研究的结论就是:让农民办证就是为了收费。我们看到,尽管国家有规定,一些地方之所以迟迟不愿废止某些办证制度,甚至在废止后又重新生效,譬如前段时间广受诟病的暂住证制度,归根结底是一个“利”字在作祟。实行就业许可制度,不收费还罢,一旦扯上收费,极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和寻租行为的发生。此外,还会给人落下政府无能、动不动就“以证管人”的口实,严重影响政府的形象。
其实,就业是市场的事,应坚持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方向,政府最该做的就是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岗位,保证所有人都能得到平等的对待。因此,笔者以为,实行就业许可不如加强就业引导。既然北京目前是人口无序流动,外来人员来京之前并不知道北京需要什么样的人,那么,政府就应该加大力度收集准确的就业信息,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发布,让外来人口了解北京的就业需求,让他们来京之前就了解能否找到谋生的工作。同时,采取求职登记、提供用工缺口咨询、进行职业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就业引导,使外来人员有“向”而来,从而合理地安排流动人口的流向和输出,而不是动辄祭起“以证管人”的所谓“法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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