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记者1月26日从贵阳市民政局召开的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贵阳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救助体系,发放低保资金1亿多元,使纳入城乡低保的12万贫困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据悉,去年,贵阳市将不具备参保条件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费,扩大了救助范围。
同时全面提高城市低保标准,三个中心城区每人每月从170元提高到215元,其它区、县(市)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26%。贵阳市全年累计为7.8万名城市低保人员发放1.001亿元低保金,较上年增加1800万元;为4.23万名农村低保人员发放低保金1700万元,较上年增加950万元。此外,贵阳市民政部门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个人生病、患重大疾病支出500元以上的进行救助,全年累计救助农村特困群众49662人(次),支出救助金150万元;同时在南明区、云岩区、小河区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累计救助城市特困群众17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0万元。另外,在去年的救灾救济中,共为66户灾民集中建房,帮扶117个计生困难家庭,新增92家五保供养户;发放1140万元救灾救济款和捐赠衣物救济灾民13.8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