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宝硕股份归还了7000万元银行贷款的天威保变,比锦州市商业银行及其下属锦州万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来得更干脆——直接要求宝硕股份破产还债。就在3天前,因4100万元承兑汇票逾期纠纷一案,由锦州商业银行申请,法院已要求限期对宝硕股份全部下属子公司股权、全部土地使用权、商标进行拍卖。
天威提出破产还债
根据天威保变(600550)和宝硕股份(600155)昨日同时发布的公告,2007年1月22日,天威保变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请宝硕股份破产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并于2007年1月25日接到了保定中院的有关《受理案件通知书》。经法院审查,天威保变提出的宝硕股份破产还债申请,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法院决定立案审理。
天威保变称,其根据《互保合同》代宝硕股份归还银行贷款后,多次向宝硕股份追偿无果,遂提交了申请宝硕股份破产的文书。
破产申请雪上加霜
天威保变要求宝硕股份破产还债,无疑给这家已处于焦头烂额状态的上市公司雪上加霜。此前,宝硕股份已表示,一旦公司的商标被拍卖,将导致其无法经营,全面停产;一旦公司子公司股权及土地被拍卖,将导致公司解体、清盘。天威保变的申请,将进一步加重宝硕股份的危机感。
宝硕股份方面表示,目前公司在当地政府的协助下正在和申请人天威保变及其他债权人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同时宝硕股份将抓紧和有意向的重组方进一步洽谈,争取尽早落实公司重组事宜。
恩怨源于互保协议
宝硕股份和天威保变之间的恩怨,源于两年多前双方签订的互保协议。2004年10月19日,宝硕股份与天威保变签约,约定互保额度为7000万元,担保期限定为2004年10月19日至2006年10月18日。截至2005年11月2日,天威保变共为宝硕股份提供了6300万元的借款担保。2005年11月中旬,天威保变同意为宝硕股份在光大银行石家庄支行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并签署了相关董事会决议和担保合同。
在天威保变的眼里,天威保变又向宝硕股份提供了700万元的担保,这样上述7000万元互保额度刚好用完。但据天威保变事后称,宝硕股份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于相关董事会决议和担保合同上,在700万元前加上“贰仟”的字样,致使其为宝硕股份提供的最后一笔担保上升为2700万元。2006年11月,天威保变业已向公安部门报案。
忍痛代偿追索难料
2006年10月,因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对公司的立案调查,宝硕股份的资金“黑洞”全面曝光。宝硕股份相继曝出5.35亿元大股东占款和20.6235亿元未披露的担保事项。为不影响子公司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分拆上市,作为宝硕股份互保公司的天威保变于2006年12月6日宣布,先替宝硕股份偿还逾期的银行贷款。
当时,天威保变坚称,公司已与宝硕股份签订了足额的反担保合同,天威保变将按照反担保合同的约定向宝硕股份追偿债务。而记者当时就指出,天威保变在与宝硕股份的互保中处于弱势地位,未来能否向宝硕股份如数索偿可能遭受的损失,还是一个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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