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4:26 东北新闻网 哈尔滨新闻网讯 (于沿波记者张鸣霄)记者从市质监局昨天召开的全市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有关情况通报会上获悉,昨天起,在全市范围内,产销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酒类、糖果等13类食品,将被严厉查处。
根据国家规定,经销企业违规销售将罚款5万元至20万元。
据介绍,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出台的《关于13类食品须持证生产的公告》,今年1月1日起,糖果制品、茶叶(包括边销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制品、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13类食品,必须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销售。针对无证销售的执法检查同时启动。哈尔滨市质监部门昨起在各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开展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未取得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伪造许可证仍在从事生产销售的企业。通过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督促并帮助有一定基础的未取证企业完善生产条件,争取早日取证。同时,严禁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企业继续生产销售。
根据规定,哈尔滨市将严格界定无证产品的查处时限。生产日期在2007年1月1日之前的食品,不在此次查处范围之内,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但是生产日期在此之后的这13类食品,必须拥有生产许可证证书、加贴QS标志才能销售。(新华网-哈尔滨新闻网)[责任编辑:龙秋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