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9:57东北新闻网新华网(记者姚湜)记者从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吉林省将在去年全部解决失业一年以上的“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实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程”,同时逐步放宽“零就业”家庭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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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7年1月开始到6月末,在对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实施就业援助和对去年已经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实施动态监控的基础上,吉林省放宽“零就业”家庭认定标准,对失业三个月以上的家庭,经本人申报,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可以确定为“零就业”家庭,予以解决就业。
从2007年7月开始到年末,吉林省拟继续放宽“零就业”家庭认定条件,凡是没有就业人员的家庭,经本人申请,劳动保障部门认定,都可以确定为“零就业”家庭,并实施即时就业援助。到2007年末,吉林省预计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的目标,确保每个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新华网)[责任编辑:龙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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