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岭山特大火灾死亡人数增至13人
本报讯 (记者刘洁、姜永涛、李栋通讯员刘光辉、孙江敏)2007年1月26日凌晨1时30分,东莞市大岭山镇一家庭小作坊发生火灾,大岭山镇消防队立即赶赴现场,至1时55分将大火扑灭,现场救出18人,分送该市大岭山镇、长安镇等5间医院救治,其中5人送医院后不治身亡。
火灾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梁国聚,副省长李容根、佟星等领导立即作出指示,要求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减少人员死亡,做好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迅速控制现场,查明火灾原因,核准死伤人数并弄清身份;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各地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特别是小作坊消防安全问题,春节前要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加大整改力度,特别是对“三合一”场所要拿出治本的办法,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省领导指示,省政府副秘书长林英和省安全监管局以及省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已赶赴现场协助东莞市做好调查处理工作,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市长李毓全等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成立了李毓全市长为组长的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市政府在大岭山镇召开了“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