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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广告谐音亵渎民族文化

  1月18日,针对北京市人大代表张毅在2006年两会期间提出的“尊重汉字、尊重母语”的建议,北京市有关部门进行了回复——诸如“百衣百顺”、“食全食美”、“与食俱进”这样在广告中故意用谐音篡改成语的现象,工商部门将一律不予核准登记。

  汉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也是中华文化最直接的载体。仓颉造字,字字有其意,词词有其义,因此规范汉字使用的意义非比寻常。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为了对“规范汉字”的概念作出准确、科学的解释,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加大了对汉字规范问题的科研工作力度,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还成立了专门的课题组,就汉字规范问题开展专题研究。

  然而,近年来国内一些商家为追求广告效应,吸引“眼球”,玩起了文字游戏,给一些成语改头换面,如某服饰的广告语“衣衣不舍”,某美容丰乳产品的广告语“挺挺玉立”,以及其他一些商家发布的“博大晶深”、“大智若娱”、“鸡不可失”、“首屈一纸”、“酒负胜名”、“有痔无恐”、“无胃不治”等等。这些所谓的广告创意,表面上看仅仅是改变了成语的本意,实质上却是对我国传统文化的亵渎。北京市人大代表张毅在调查后认为:“滥用汉字的情况,已在相当程度上产生了社会性危害,对人们正确认识民族文化,形成民族文化意识,起到了混淆视听的不良作用,同时也对青少年产生了误导。”

  引发这种“母语紊乱”的除了不规范的广告用语外,还有越来越新潮、越来越让人看不懂的网络语言。久居鲍鱼之肆而不觉其臭。语言环境的混乱,会使人对自己的母语越来越没有把握。所以,每个中国人,都应认识到汉字的使用是一件严肃的事情,规范使用汉字就是尊重国家的民族文化。文字规范化不仅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类似于谐音广告亵渎民族文化的现象,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北京市工商局对谐音广告下了“封杀令”,就是基于对现实的清醒认识而作出的有力回应。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交流方式的增多,新的字词、语意会不断出现,规范汉语使用的任务不仅任重道远,而且意义重大。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北京市教委和市语委将把语言文字的深厚文化底蕴融入规范化要求中,纳入学校培养目标、管理常规和基本功训练,力争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建立100所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这则消息听来让人振奋,为弘扬源远流长的汉字文化带了一个好头,值得效仿和借鉴。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鹰笛)

(责任编辑:梅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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