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1月27日,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确定了本次大会的4件议案。
这4件议案是:吴万寅等14名代表提出的《建议修订〈贵州省种子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的议案》、金明扬等3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贵州省见义勇为条例〉的议案》、潘廷旺等14名代表提出的尽快制定出台《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和郑开忠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保护条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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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规定,《建议修订〈贵州省种子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的议案》交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关于制定〈贵州省见义勇为条例〉的议案》交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交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关于修订〈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保护条例〉的议案》交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各专门委员会审议后,依法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报告。
据议案选举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代表提出的议案都做到了案由清楚,案据充分,方案具体可行,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议案都提供了法律草案文本,提出修改地方性法规的议案都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同时,领衔代表在提交议案前都采取多种方式向附议代表介绍情况,有的还向附议代表提供议案文本或者与附议代表进行讨论,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作了多次修改,议案较好地表达了代表的意愿。
作者:代乐 王宁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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