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8日,在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均波作了关于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人大常委会2006年的主要工作,并提出了200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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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的主要工作
2006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的第一年,是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重要一年,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的一年。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在全体市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下,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贯彻执行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推进首都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 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稳定决策相结合,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常委会根据首都形势发展的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制定和修订筹办奥运、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方面急需的法规,注重突出首都特色和可操作性,立法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全年共审议法规12项,其中制定6项、修订5项、废止1项,为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加强首都城乡市容环境建设,是提升国家形象,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的迫切需要。常委会及时修订了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将适用范围扩大至农村地区,同时对违法建设、“小广告”等突出问题,强化了综合整治措施,对于做好奥运环境整治工作,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具有重要保障作用。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常委会对城乡规划条例进行了初审,就完善城乡规划体系、规范许可制度、健全监督管理、加强农村地区规划管理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审议。条例的制定,对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指导功能,合理规划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促进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将发挥重要作用。为了提高公民的精神健康水平,常委会制定了精神卫生条例,明确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指导方针,规定政府部门、医疗机构、社区职责和家庭义务,规范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行为,有利于加快精神卫生事业发展,促进首都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由各种矛盾引发的信访问题突出,信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常委会修订了信访条例,就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信访程序、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等作出规定,有利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和首都社会稳定。针对破坏生态环境、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违法开采及矿业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常委会修订了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严格许可审批权限,明确实行规划管理和动态监测制度,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机制,为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实现矿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常委会制定的实施种子法办法,明确种子管理机构,设立种子专项基金,维护了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尤其是农民的合法权益;制定的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强调促进和规范并重的指导方针,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制定的燃气管理条例,就燃气发展规划、市场秩序等作出明确规定,有利于保障燃气供应和安全使用;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体现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要求,有助于促进宗教事务与社会关系的进一步和谐。还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行了一审,并开展了志愿服务条例等法规革案的调研论证工作,为今年提请审议做了扎实准备。
常委会继续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和规范立法。采取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专题研讨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推行立法公示制度,对精神卫生条例等8项法规草案,通过市人大门户网站公开征集意见,扩大市民的有序参与。加强立法项目的可行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论证,就立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多次征求立法咨询专家、法制建设顾问的意见。深入贯彻实施16项立法工作规程,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水平。对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及时对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审查,有效维护了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二、抓住关系首都发展大局和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加强监督工作
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思路,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年来,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职业教育发展,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等8项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高度关注新农村建设,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强调要加大对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资金投入力度,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解决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为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建设创新型城
市,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本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要理顺管理体制,做好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加快改革创新,增强发展活力。为增强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针对性、实效性,常委会抓住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对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与改革、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市文化局文化体制改革、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常委会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调研,认真评议和审议,强化跟踪检查,取得了良好成效。听取和审议吉林副市长所做的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落实审议意见的具体措施,加大了综合防治力度。通过对其他四个方面专项工作的评议和审议,市政府进一步提高了投资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了药品零售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健全了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完善了文化体制改革的配套政策,加快了文化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步伐。市高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促使全市法院妥善解决了一批久拖不执的案件。
(二)加强对计划和预算的监督
为推动本市“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常委会着重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2005年市级决算报告,200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06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深入审议。在审议中,组成人员就预算管理、政府投资、结余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提出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市级财政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问题,定期听取政府有关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在建设节约型社会、调整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调节房地产市场等方面,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三是对政府债务情况进行专项调研,推动政府建立债务监控体系,预防财政风险。四是深化对部门预算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了工作程序。
(三)深入开展执法检查
去年常委会检查了农业法、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5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了专利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在本市的实施情况。为加快资源节约型城市建设,常委会检查了节约能源法及本市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促进市政府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加强节能改造和宣传教育,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同比明显下降;为进一步促进民族关系和谐,检查了少数民族权益保
障条例的实施情况,推动政府把清真食品行业发展规划列入工作日程,更加重视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的发展。
(四)加大议案督办力度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通过的关于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与管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整治城乡市容环境卫生、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等5项议案,都是关系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常委会高度重视议案督办工作,积极发挥代表、特别是领衔代表作用,加强与承办部门沟通协调,深入审议议案办理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并认真督促落实。市政府对每项议案的办理工作,都成立了由副市长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议案办理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制定新农村建设的配套文件,将100多项工作分解到具体部门,使解决“三农”问题的措施落到实处;作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高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建立了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制度;结合奥运环境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了城乡环境面貌;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制度和信息化建设,并从劳动就业、卫生防疫、社会救助、子女入学等方面改善工作,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常委会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9000多件次,接待群众来访3000多人次。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加强信访信息工作,提高综合分析水平,完善协调机制,督促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去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监督法,对规范和加强各级人大的监督工作意义重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深入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照监督法的规定,及时对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审查;紧密结合本市人大工作实际,制定常委会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具体意见;依据监督法的规定,确定2007年监督的各项工作。
三、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常委会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作出了关于区县乡镇换届选举、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召开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等7项决议、决定。
常委会作出的“五五”普法决议,明确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工作方式,强调要突出普法的重点内容和对象,要求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行业按照规划要求,共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首都民主法制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的决议,明确发展循环经济的本质要求、工作原则、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激励性和约束性措施,规定政府、企业、公众的职责和义务,对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常委会认真审议了北京市2005年市级决算的报告,认为市政府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实现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市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并依法作出了批准北京市2005年市级决算的决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十一五”规划部分指标的报告,就降低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以及耕地保有量等指标作出相应决定。此外,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发展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工作、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首钢搬迁及新项目建设情况等7项重大事项的报告。
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6人次,其中市人大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个别组成人员、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21人次,市政府部门负责人12人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153人次。接受范远谋辞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伯元、张茅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本次大会备案;决定任命赵凤桐、丁向阳、陈刚为北京市副市长,免去刘志华北京市副市长职务。
四、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执行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按照中共中央〔2005〕9号文件和中共北京市委第二次人大工作会议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创造有利条件,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提供服务和保障,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改进服务工作,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为保障代表知情权,常委会积极为代表参加视察和执法检查创造条件,并通过编发参阅资料和辅导书籍、组织专题调研、召开通报会等形式,向代表提供丰富翔实的信息资料,扩大代表的知惰范围。为便于代表利用网络获得更多信息,加强与常委会的交流,举办了网络应用技能专项培训班,收到了良好效果。为更好地保障代表履行职责,修订了实施代表法办法,明确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主要内容、组织形式和执行代表职务应遵循的原则,并对本市国家机关为代表服务提出新要求。
(二)全面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增强建议办理实效
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督办检查改进了方式,扩大了范围,加大了力度。一是加强办中督查。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集中听取市交通委、规划委、发改委、公安局、教委、建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的汇报,了解办理工作进展惰况,督促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二是加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督办重点建议的力度。去年,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督办了8件重点建议,同代表一起,深入现场实地查看,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于一些难点问题,多次督促有关部门会商,采取具体措施,促进问题的解决。对于代表反映多年的高安屯垃圾场污染环境问题,朝阳区政府加强垃圾填埋场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另外,“加强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借助奥运商机促进老字号发展”、“加强社区和农村卫生人才培养”、“解决门头沟区群众安全饮水和吃水难”、“启动马家堡三期危改工程”、“加快垃圾分选站建设”等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也都取得了明显实效。三是加强了办后检查和复查补办。组成由提建议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的检查组,对市政管委、卫生局、民政局3个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检查,促进办理工作水平的提高。对6件代表不同意办理结果的建议,交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同时,对承办单位答复“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促进问题的解决。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收到的1505件代表建议全部办复,得到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达77%,比去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代表同意、满意率达88%,比去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闭会期间收到的330多件代表建议,大部分已办复。
(三)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
常委会继续坚持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等制度。改进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扩大邀请代表列席的范围。去年有110多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提出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初步建立了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联系市和区县代表的制度;会同区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代表定期在社区接待群众制度,为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搭建了平台。常委会在各项工作中,注重扩大代表参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邀请代表参加实施代表法办法的修订工作,就信访条例等法规的制定修订进行专题调研,拓展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体育代表小组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围绕筹办奥运会和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去年,常委会共组织代表活动100多次,参加代表3000多人次。代表们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认真履行职责。有些代表克服困难,带病参加活动;有些代表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锲而不舍,连续多年提出建议,促使问题得到解决;有些代表为了掌握真实情况,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出许多质量较高的议案和建议,为推动首都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效能
常委会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定期举办组成人员学习班和专题讲座,增强了组成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了常委会审议水平。总结实践经验,规范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工作程序,提高了常委会工作规范化水平。健全常委会工作机构,制定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的意见,明确职责,理顺关系,为有效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提供了保证。以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为重点,注重加强机关思想建设,开展“八荣八耻”教育活动,增强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和培训工作;不断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积极改进和规范调查研究,注重发挥人大理论研究会作用;健全完善公民旁听制度,不断扩大群众有序参与;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为常委会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去年下半年,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同步换届选举,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有关精神,加强工作指导,保证了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全市共选出新一届区县人大代表4403名,乡镇人大代表9971名,并顺利完成了区县、乡镇国家机关的换届选举。
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对区县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一些重要工作,上下联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和人大街工委工作的指导,密切了与兄弟省市人大的联系,加强了与外国地方议会的友好交往。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常委会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这是中共北京市委正确领导,全体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社会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和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有不少差距,还有许多新课题需要研究探讨: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一些法规有待研究制定,有些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有待深入,立法工作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需要加强,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应扩展;监督工作程序不够规范,有些检查和视察还不深入,督促法律法规执行的力度不够,对代表议案和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力度仍需加大,备案审查工作需要完善;代表工作制度还应健全,督办代表建议的工作方式应继续创新,为代表履职服务工作仍需改进;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同时要积极探讨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机关整体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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