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做手术 体内留纱布
妇产医院被判赔偿3000元
晨报讯 (记者 颜斐)张女士做子宫切除术时,粗心的医生竟忘了取出止血纱布。一个月后,她在洗澡时纱布才掉出体内。张女士因此将北京妇产医院诉至法院,索赔经济损失10万余元以及精神损失费3万元。
张女士曾因患子宫肌瘤住进北京妇产医院。数日后,医院为张女士进行了子宫切除术。手术过程中,医生在张女士阴道内放了两块纱布用来止血。手术后,医生仅将其中一块纱布取出,而另一块纱布忘在了张女士体内。一个月后,张女士在洗澡时,纱布突然从她的身体里掉了出来。张女士称,这块被遗落在自己体内的纱布,已经致使其身体出现了盆腔炎等一系列问题。
司法鉴定中心确认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但认为不能证明该医疗行为与张女士所患疾病之间存在因
果关系。法院因此认定妇产医院不应对张女士的疾病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同时,妇产医院的行为确实对患者的心理产生了不良影响,应酌情赔偿患者一定数额的精神抚慰金。
(责任编辑: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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