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个别社会团体组织对电冰箱等家电产品进行“比较试验”并发布其比较试验结果,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此国家质检总局昨天特别发布了新的抽检报告,报告显示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3.3%,电冰箱产品的电气安全、电磁兼容、噪声项目均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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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介绍,在以往国家监督抽查的基础上又组织对电冰箱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山东、陕西、湖北、湖南、江西、河南等13个省、市42家企业生产的42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3.3%.
本次抽查对电冰箱产品的安全和性能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表明,电冰箱产品的电气安全、电磁兼容、噪声项目均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抽查中发现,少数产品能源效率等级、耗电量项目和总有效容积不合格。
据了解,我国对500L以下的家用电冰箱产品实施能源效率标志制度。在2005年3月1日以后生产、销售的家用电冰箱均应粘贴“中国能效标识”的标签,电冰箱的能效分为1、2、3、4、5级,共五个等级,数字越小代表能源效率等级越高,越节能。
目前,针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质监部门要求相关企业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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