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1月28日电(记者狄多华实习生张鹏)贫困地区农村教师工资原本偏低,地方性补贴有政策难落实,旧账未还又添新债,“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呈现窘境。此间召开的政协甘肃省九届五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汪受宽建议从法律的层面规定各级政府的职责,确保农村教师的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与城市教师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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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受宽介绍说,在教师的工资结构中,除国家标准工资外,各种地方性补贴约占工资总额的30%或更高一些。“但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在甘肃,除兰州市区、天水市本级及嘉峪关市以外,其余地方教师工资中的这部分补贴多数未能落实。最极端的例子是,国扶贫困县镇原,按政策规定凡是教职工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一概没有兑现。”
汪受宽以“菜篮子”补贴为例,“省上发12个50元(菜篮子补贴),到了县上,有的县,县属学校发4个50元,而乡镇的中小学只发1个50元。”有资料表明,省会兰州所辖的皋兰县,全县中小学均发3个50元。同属兰州的榆中县,2004年以前,县属学校发4个50元,乡镇中小学发1~2个50元;到2004年,全县均发4个50元。据此测算,兰州市所辖三县及红古区共欠发教师地方性补贴1.1155亿元。
汪受宽所掌握的情况是,2003年之前,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都有不同程度的拖欠,最多的拖欠了20多个月的工资,人均2万~3万多元,一直无法兑现。甘肃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后,尽管国家和省政府加大了转移支付的力度,但转移支付仅限当年教师工资的国标部分,历史欠账不在转移支付之列。目前,各地虽已着手解决这一历史欠账,但限于财力,大多未能完全补齐。武威市所辖三县到2007年1月尚拖欠3282万元,定西市临洮县拖欠1700多万元。
“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受到打击。”为此,汪受宽建议应该从法律层面规定各级政府职责,对在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应增加艰苦地区特殊补助津贴。落实教师的福利待遇、地方性补贴,可以按照谁出台政策,谁负责保证落实经费的原则,通过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进行解决,要与当地公务员已发放的地方津贴项目一样得到保证和落实,如生活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等。要进一步规范教师工资和津贴制度,保证教师合理的收入水平,真正达到不低于同级公务员工资的平均水平。
此外,他还建议甘肃省有关部门,对各县市拖欠的教师工资进行调查和统计,一次性地从财政划拨资金,解决贫困县历年拖欠的教师工资。同时,督察经济条件相对好的市县尽快解决历年拖欠的教师工资,不要再留“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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