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向朝阳)今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修改一批地方性法规,同时加强监督,继续对水污染防治法及饮用水保护条例进行执法检查。昨日下午,向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所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就此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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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说,根据实际需要,今年地方立法的主要项目是:适时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防洪法实施办法、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内部审计条例等新的地方性法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对监督法实施办法、公路法实施办法等法规的起草、修订开展立法调研;根据监督法对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适时对有关法规进行修订或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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