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提高住房补贴
王卫国
本报讯 广州市近十年没有调整的住房补贴有望在近期调高,相关方案已经上报广州市政府审批。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强调,未享受过实物分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人员都可享受发放期限为25年的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标准9年未变
根据规定,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标准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住房价格情况进行调整。具体的调整时间和幅度,由房改办住建办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但广州自从1998年制定住房补贴标准后,一直没有调整过。
办事员级别的住房补贴标准为233元/月·人,市级标准为933元/月·人(住房补贴的标准详见附表)。其间广州房价经历了大幅上涨,曾有人大代表、业内专家数次建议调高住房补贴标准。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调高住房补贴标准的方案已经上报广州市政府审批,估计很快就可公布施行。业内人士认为,虽然住房补贴在巨额购房款面前显得杯水车薪,但调高补贴标准毕竟是个好消息。
此外,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外地驻穗单位)的住房补贴标准可根据物价指数变动和本地区、本单位的经济发展情况作出相应调整。调整方案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市房改办住建办备案后实施。
住房补贴共发25年
据了解,广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是从1998年3月1日起开始实行住房货币分配的。从2000年1月1日起,广州所有单位停止了住房实物分配,全面推行住房货币分配。
目前,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发放年限为25年,即300个月。其他单位(包括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外地驻穗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制定本单位住房货币分配方案。
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介绍,住房货币分配的对象包括未享受过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解困房或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人员(含离退休人员)。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职工可随时查询本人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如发现住房补贴未能及时发放或被挪用的,可向广州市房改办投诉。投诉电话:83323969。
(责任编辑:车东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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