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进入第四次人口生育高峰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梁为)1月27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区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传出消息:目前,广西已进入第四次人口生育高峰期,2007年广西新进入婚龄期的育龄妇女数将达到最大值53.83万。
在2006年底,广西总人口已达到4967万,居全国第10位。2006年末,广西出生人口71万,出生率为14.44‰,自然增长率为8.34‰,控制在国家下达的计划之内,但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仍分别高出全国1个千分点以上。
由于受1984年生育政策“开小口”的历史影响,进入“十一五”时期,广西新婚育龄妇女人数陡速增加。同时,生育旺盛期的育龄妇女持续增加,直接导致了人口出生数量的增加。“陡速增加”这4个字有据可寻,“五普”资料显示:从2004年起,广西每年新进入婚龄期的育龄妇女数,由2002年的31万陡速增加为48.07万,2005年增长为51.44万,2006年为53.2万并进入第四次人口生育高峰,2007年将达到最大值53.83万。第四次人口生育高峰加剧了广西人口形势的严峻程度,给本来就压力巨大的广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添加了更大的压力。
摆在广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前的另一个人口难题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据“五普”资料显示,广西出生人口性别比在全国排名第六。出生人口性别比失控将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座谈会指出,人口问题是制约广西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如果不能有效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势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影响,甚至危及广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刚刚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也再次强调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没有改变,重申要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
为应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复杂局面和广西严峻的人口形势,顺利度过广西第四次人口高峰,2007年,广西将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夯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综合治理超生问题、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依法行政,对违法生育的行为坚决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出台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措施,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引导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积极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格局的形成。
具体地说,在2007年,广西将实施计划生育“六项工程”: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基础工程”,孕前孕期责任追踪管理的“关爱工程”,使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建设成为“育龄群众之家”的“民心工程”,以及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开放成果的“富民工程”,同时建立“监测工程”以实行人口安全预警预报制度,建立健全“一把手工程”,严肃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据悉,2007年广西总人口将控制在5025万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0%以上。
(责任编辑:刘新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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