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1月29日,北京市12届人大5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于均波辞去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此前,于均波因已到中央规定任职年龄,向大会主席团递交辞职请求。决定通过后,全体代表以热烈掌声对于均波为北京人大工作所作贡献表示感谢。[点击进入专题:北京两会] |
1月28,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均波作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
千龙网北京1月29日讯(记者 薛廷辉)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今天上午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大会主席团提请全体会议表决的《关于接受于均波辞去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此前,于均波同志因已到中央规定的任职年龄,向大会主席团递交了辞去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的书面请求。昨天上午,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接受了于均波同志的请求,并举手表决通过了相应的决定草案,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决定通过后,全体代表以热烈的掌声对于均波同志在任期间为北京市人大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了感谢。
今天的全体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办法》。
于均波简历
1941年2月生,辽宁鞍山人,1977年入党,1966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曾任辽宁省海城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副书记,鞍山市副市长、海城市委书记,鞍山市委副书记,锦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第七届中共辽宁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省军转工作小组副组长。1995年8月在中共辽宁省委第八届一次全会上当选为中共辽宁省委常委,组织部长。1996年10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委员、常委。1997年12月当选为中共第八届北京市委常委、副书记。2001年2月当选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3年1月,在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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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成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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