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之“大”,大在决策。这句话的要点有三个方面:
一是人大的权力很大。按照宪法上规定,人大的权力主要是决策,具体体现在五大权力上: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重大问题决定权、其他职权。从形式上看,人大的权力边界在于法律,人大应该依法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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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人大不是执行机关。人大是现阶段中国的民主表现形式,从法律上说,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政府等其他国家机关向人大负责,都是人大的执行机关。如果将人大混同于执行机关,而不是将人大的重点放在管好执行机关上,那么,人大就会变“轻”了。
三是人大代表是民意代表。民主的关键在于用科学的、公开的、法律的方法产生人大代表,因此,人大代表应该代表选民的意志。如果人大代表将全部的代表活动都仅仅用来表现自己的意志,而不是实实在在的代表民意,那么,人大就会变“虚”了。
一个权力很大、地位很重、做事很实的人大才是人民所希望的。
刘小冰,江南时报民意顾问,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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