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蔡兰春通讯员杨景富)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对250户城镇居民生活的调查资料显示,2006年泉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71.53元,比上年增长12.40%。
2006年,泉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971.53元,比上年增长12.40%。
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的工作人员分析说,收入增加的原因有:
一是2005年6月,泉州市实行了提高市直机关人员地区补贴等工资政策,同时也带动了全社会工薪阶层工资的提高,对2006年上半年居民收入有一定的拉动作用。另外,2006年下半年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低收入群体的收入。由于工薪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体,占家庭总收入的73.5%,工薪收入的快速增长,拉动了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的9.18个百分点。
二是转移性收入为3809.73元,比上年增长24.57%。一方面,随着泉州市社会保障机制的不断完善,政府加大了转移支付力度,离退休人员收入也相应提高,同时受2006年11月兑现的全省性增发和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的影响。年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达到2779.64元,比上年增长22.25%。另一方面,泉州市侨乡的特点以及人情往来频繁促进了居民捐赠收入逐步增加,成为城镇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人均捐赠收入432.44元,比上年增长91.51%。
从城镇居民收入高低分布看,城镇居民高低收入差距无明显的变化。10%的最低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542.79元,比上年增长10.73%。10%的最高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824.64元,比上年增长10.70%。最低组居民收入和最高组居民收入增速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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