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王莉萍)1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厅了解到,“十一五”期间,我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基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命名管理办法》也将出台。
“十一五”期间,我区将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名录保护为龙头,在集中整理、研究和保护的同时,建立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
此外,我区还将努力挖掘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制定和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传统文化艺术命名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命名管理办法》,建设特色文化村,在具有特色文化资源的村庄,挖掘、保护和利用文化资源,开展特色文化活动,以文化凝聚人气,用特色文化塑造村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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