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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野蛮拆迁致母死子伤 前后三次入户打砸(图)

昨天,黄明强和吕宏军在市二中院受审。本报记者 王俭 摄

  一公司野蛮拆迁致母死子伤(图)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拆迁公司挂靠人员黄明强8000元雇来无业人员吕宏军,让其找10余名男子暴力拆迁,结果致61岁的张老太死亡,其儿子重伤。昨天,因涉嫌故意伤害罪,黄明强和吕宏军一同在二中院出庭受审。

  44岁的黄明强是山东省淄博市人,案发前是北京广厦园拆迁公司的挂靠人员。吕宏军24岁,是内蒙古来京的无业人员。

昨天上午9点50分,黄明强和吕宏军一前一后被带进法庭,看到他们,旁听席上手捧母亲遗像的张老太女儿忍不住哭出了声。

  检方指控,吕宏军受黄明强雇用,试图以威胁手段迫使丰台菜户营西街59号院拒绝拆迁的张老太母子搬走。遭拒绝后,吕宏军等人携带斧头、铁棍等凶器于2006年2月5日凌晨1时许,对张老太母子进行殴打,造成张老太儿子重伤,张老太于当月7日死亡。

  法庭上,吕宏军承认了全部指控。他说,两年前,他经人介绍认识了黄明强。去年春节前,黄明强打电话让他去砸张老太家的门窗。他就找了十几名男子拿着黄明强准备好的大锤、斧头等工具,一共砸了3次,收了黄明强8000元钱。吕宏军说,前两次他们没伤人。最后一次(即案发当天),屋里忽然出来一名拿着工具的男子和老太太,与他带去的人发生了冲突,他无法控制场面。

  雇凶者黄明强认为,公诉机关对他的指控不属实。“我从主观到客观都没有故意伤害的意思,我只让他去拆房,没让他伤人。”黄明强说,张老太和她儿子并不是房屋的产权人,只是亲属,因产权人签了拆迁合同后,张老太母子始终不肯搬走,他认为自己“有权让吕宏军去拆房”。

  黄明强的辩解遭到审判长的质疑:“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别人签了拆迁合同还不搬走,应该依法申请强制拆迁令,你申请了吗?”黄明强沉默了一会儿小声回答:“我没申请。”审判长又问:“没申请你就让人去强拆,你有这个资格吗?”黄明强哑口无言。

  随后,公诉人又出示了案发当天和黄明强一起吃饭的3个人的证言。他们均证实,曾听见黄明强打电话给吕宏军,让吕去张老太家捣乱,并让吕找人教训张老太的儿子。

  昨天,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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