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好几家网站都刊载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的文章:《中国不能接受资本无道德论》。这是一篇针砭“资本无道德”时弊的好文,但在“许多企业所以缺乏社会责任”的归咎上却让人难以苟同。
作者在谈完政府的监管不力和企业本身的责任缺失后,把矛头指向了消费者,他认为消费者的不成熟是一些企业漠视社会责任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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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观点其实是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一种苛求。成熟的消费者确实是制衡企业一种非常有力的力量,消费者“用钞票投票”的权力能有效地引导企业的价值取向。但消费者不是想成熟就能成熟起来的,还得依靠许多外在制度的养成和支撑。
在一个消费权益保护非常乏力的法律语境中,消费者面对财大气粗的企业时处于很弱势的地位,这样的消费者是成熟不起来的,因为他们缺乏团结起来制衡和对抗企业的权利;在一个消费者对自身的权利福利预期非常低的市场中,消费者也是成熟不起来的。试想一下,当消费者整天处于被假烟、假酒、过期奶、黑心棉、毒奶粉等包围的消费环境中时,消费者对企业最大的指望只能是:只要遵纪守法就行了,只要生产出来的东东不至于吃出人命就行,哪能成熟到指望他们承担更高的企业社会责任?水涨船高,只有市场给消费者的预期高了,消费者才能成熟起来。
也就是说,消费者成熟的养成,需要市场监管者提高消费者的福利预期。所以,资本无道德不能归咎于消费者不成熟,消费者权利保障的乏力使消费者只是被动的受害者,过低的消费预期使消费者根本成熟不起来。资本无道德,关键还在政府监管和法律规范的乏力,许多跨国资本,在本国做生意时都非常讲社会责任,而到中国后就变得非常不老实起来,“橘生淮南则为桔,生淮北则为枳”,根本正在于制度环境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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