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敬儒)昨天,省改革厅和省交通厅联合发出《关于我省2007年春运期间旅客运输价格问题的通知》,决定对我省2007年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班线车、旅游车、城市公交汽车、出租汽车和铁路旅客列车及琼州海峡水路运输船舶的旅客运输票价不再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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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2007年春运从2月3日开始至3月14日结束。
公路客运票价不加成省内公路客运班线车(包括省内各市县之间的跨区客运班线车和各市县行政区内营运的区间班线车)和跨省(省际)公路客运班线车旅客运输票价要严格执行省级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公路客运票价政策,按现行政府指导价执行,春运期间不得加成提价。
旅游汽车客运不提价旅游汽车团队客运价格在春运期间,可按省发展与改革厅琼发改收费规定的指导价上限执行,春节黄金周期间不得加成提价。
公交车、出租车票价不得上浮各市、县行政区内营运的城市公交汽车、出租汽车必须严格执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客运票价,春运期间票价一律不得上浮。
铁路客列票价不上浮 春运期间,铁路旅客列车票价不再上浮。
水路客运票价不再上浮为保持春运水路客运票价平稳,经海南、广东两省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决定春运期间琼州海峡水路旅客运输票价按省级价格、交通主管部门现行备案票价执行,不再上浮。各市、县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水路旅客运输市场的监测和引导,保持水路客运票价平稳。
预计减轻乘客经济负担5052万
我省今年出台的春运旅客运输价格政策,是一项惠民利民的重大政策措施。据初步测算,春运期间,我省公路旅客票价和水路旅客票价不上浮,预计将减轻乘客经济负担共约5052万元,其中,公路客运将有550万人次的乘客从中直接受益,减轻乘客经济负担3,889万元;琼州海峡水路客运将有125万人次的乘客从中受益,直接减轻乘客经济负担1,163万元(含广东进港旅客)。
各有关运输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今年春运旅客运输价格政策和规定,不得擅自涨价及违规收取其他费用,并于春运前在售票场所的醒目位置做好明码标价及春运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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