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月29日讯(记者李灏实习生邹琳)消费不满百元不能在包厢用餐,用餐时不掏钱买下消毒餐具的使用权也不能在包厢吃饭。海甸岛一家肠子馆如此变相设置最低消费,被工商部门认定为侵权,并责令其整改。
23日晚,张女士请几位朋友到海甸岛海南大学北门的一家肠子馆吃饭,定了个包厢。
张女士认为,店家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向海甸工商所投诉。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时,服务人员先是称没有这样做过,后又称是经过张女士同意的。执法人员指出,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以成本费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为依据制定价格,不得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的价格和付费的服务。商家自行设定的“最低消费”,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同时强行要求消费者使用付费餐具也是一种侵权行为。
最终,店方向张女士赔礼道歉,并退还强行收取的每人1元钱的消毒碗筷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