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陕西省山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何奇等14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今天(29日)由商洛市商洛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由于此案在当地影响重大,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商州区法院决定将审判法庭设在该市一家影剧院,允许公民旁听。
当14名被告人低垂着头进入审判庭时,威严肃静的法庭出现了不小的骚动。一位老大爷紧握拳头低声喝道:“你们这些危害社会、祸害百姓的坏蛋也有今天!昔日胆大妄为、为非作歹的嚣张气焰哪儿去了?”
由于被告人人数较多,今天的庭审主要是查明各被告人的身份,宣布参与本案审判的诉讼人员名单,宣告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的权利。被告人称,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副本均在开庭前10天就已送达他们手中,一些被告人表示同意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但同时他们大多表示要通过自己或者委托辩护律师来为自己作无罪、有罪的辩护,请求法庭从轻处罚,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随后,由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据商州区检察院指控,1997年8月,被告人何奇由山阳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调至城关派出所任所长,不久便利用其特殊身份,伙同他人以开办山阳县政府招待所歌舞厅为掩护,组织妇女卖淫。该涉黑组织还以聚敛钱财为目的,自1998年以来,疯狂作案50起,非法敛财160多万元,受害者有政法干警、国家干部、私营企业主和农民等26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了解,以山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何奇为首的这起涉黑案,共有党军宏、李建峰、姚金鹏等被告人14名,检察机关指控他们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贩卖毒品,抢劫,妨碍作证,挪用公款,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10余项罪名。
此案是经上级检察机关指定管辖,由商州区检察院向该区法院提起公诉的,整个案件审理过程预计需8天时间。
(来源:检察日报,作者:倪建军)
(责任编辑:黄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