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你跑腿
广州日报:
2006年11月,我在某医院看病住院期间,晚上从病床上摔下来,摔断了髋骨。我认为设备出了问题,医院没尽到提醒警示的责任,医院为我做了髋骨接驳手术(费用约3万元),就这笔费用该由哪一方支付,医院与我发生了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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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我由于手术部位出现刺痛到另一家医院就诊,诊断结果是髋骨长了骨刺,需要住院。办住院手续时,医保卡信息系统显示,我仍在之前那所医院住院,如果我要在这家医院住院,要和之前的医院结算清楚,否则只能自费。我希望自己能够尽早地使用医保卡看病,以免耽误病情。郑先生
记者跑腿:
郑先生今年68岁,他希望作为中立方的医保卡管理中心,在双方分歧未能解决的情况下,不要随便冻结医保卡。解决分歧需要时间,就算是法院判决也至少需要几个月。而老人的身体随时有可能生病。如果医保中心坚持病人要先解决法律问题再看病,是不符合常理的。而病人为了能再次使用医保卡而尽快解决医疗纠纷只能向医院妥协,从而对病人是不公平的。
记者将郑先生的情况向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做了说明,市医保处调查后表示,郑先生不能看病的症结不在医保中心,而在于医院。既然郑先生已从某医院出院,就医院应与病人进行出院结算,否则病人的医保卡一直在该医院挂着,影响病人看病就不对了,不能因纠纷而影响病人对医保卡的使用。另外,郑先生仍可通过事后报销的方式,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记者昨日获悉,郑先生目前已经成功办理了住院手续。(记者蒋悦飞、黄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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