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4岁的内蒙古无业人员吕宏军受44岁的北京广厦园拆迁有限公司挂靠人员黄明强雇用,为完成拆迁任务,清理过程中伙同他人野蛮拆迁,结果分别致拆迁户母子死伤。昨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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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吕宏军受黄明强雇用,伙同他人试图以威胁手段迫使居住于丰台区菜户营拒绝拆迁的张某、郭某母子迁往他处,遭拒绝后,吕宏军伙同他人携带斧头、铁棍、木棒等凶器于2006年2月5日1时许,对张、郭进行殴打,造成郭重伤,张于当月7日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吕宏军、黄明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两人刑事责任。(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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