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颜剑虹)近来,一些娱乐场所保安殴打他人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有增多的趋势。保安致人伤害案件增多,将保安不“保安”的现象暴露出来,保安市场的规范有待立法者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探索思考和共同努力。
典型案例
酒杯扔进舞池招来暴打
2006年6月11日晚上,陈某辉与朋友吴某兵、吴某湖等六人一起到同安某酒店迪吧大厅喝酒消费。
次日凌晨2点多,陈某辉先行离开酒店时,在电梯门口又无故踢电梯门。酒店保安人员薛某伟、张某强即上前制止,保安队长杨某与其他保安人员闻讯先后赶到电梯门口。杨某率先殴打陈某辉,薛某伟、张某强等保安人员也围上前共同殴打陈某辉致其受伤昏倒,杨某才让在场的保安人员将陈某辉抬到酒店门口的绿化带上,途中还在电梯内再次踢打陈某辉。陈某辉的朋友发现陈某辉受伤后即报警,并将其送往医院治疗。
经法医鉴定,陈某辉外伤致脾脏破裂出血,损伤程度为重伤。同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薛某伟等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
对价格有疑问拳头相向
2006年10月的一天,蔡某林等人到一家酒楼饮酒消费,结账时因价格问题与领班李某发生争吵,蔡某林动手殴打李某脸部一下,并将领班追至包厢门口抓住其头发进行殴打,时任酒楼当班保安的黄某文在门外闻悉情况后赶至105包厢门外拉劝蔡某林,并用手推开蔡某林,致蔡某林摔倒在地,造成蔡某林右眼受伤。
经法医鉴定,蔡某林的右眼部挫伤致眼球破裂,损伤程度为重伤,伤残程度属Ⅷ(八)级。法院判决,黄某文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处有期徒刑一年。
不赔麦克风别想出门
2006年9月,苏某水等人在同安一酒楼喝酒消费后,在埋单时苏某水发现账单上有一笔赔偿麦克风损坏的费用,人民币600元,为此与酒楼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在场的保安杨某、马某即伙同吴某等人在一楼吧台附近及酒楼附近持铁棍等器械殴打苏某水及前来劝架的翁某学、陈某海等人。
经鉴定,苏某水损伤程度为轻伤(程度偏重);翁某学、陈某海损伤程度为轻伤。杨某、马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法官声音
保安市场需要加强管理
同安法院李强法官结合审判实践,对这种现象进行了分析。
李强法官分析,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保安市场面临着激烈竞争,各种渠道自建、私建的保安组织涌入保安市场,扰乱了保安服务业的正常管理和经营秩序,一些内部管理混乱无序的保安队伍在执行工作时,经常出现非法搜身、拘禁、扣押当事人财物、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现象,因此产生争执引发保安殴打他人导致犯罪;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大多数娱乐场所管理松懈,一些消费者在娱乐消费过程中破坏管理秩序,保安在行使职务时与其发生争执,而引发伤害案件。
因此,法律界人士呼吁有关部门加大对保安市场的监管力度,对那些没有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但以咨询、培训名义注册而从事保安服务业务的公司予以整顿或取缔,同时加强对正规保安服务公司保安人员的法律培训,提升人员素质,使其能正确地履行职务,以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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