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9日讯截至27日12时(议案截止时间),省十届人大六次会议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原案共20件,其中关于法规制定和修改方面的6件,财政金融方面的5件,工业交通方面的3件,计划综合方面的3件,林业环保方面的2件,旅游方面的1件。
《关于尽快出台<磨盘山水库水源保护条例>的议案》被定为一号议案。
在20件议案原案中,齐齐哈尔代表团5件,牡丹江、佳木斯代表团各4件,哈尔滨代表团3件,绥化代表团2件,双鸭山、黑河代表团各1件。经大会讨论研究,哈尔滨代表团淳于永菊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磨盘山水库水源保护条例>的议案》、双鸭山代表团李华菊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的议案》、哈尔滨代表团郭长军等2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实施条例>的议案》、佳木斯代表团赵如功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出台<黑龙江省开发区管理条例>的议案》、佳木斯代表团李山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完善<黑龙江省对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条例>部分规定的议案》,上述5件涉及法规制定和修改的议案作为代表议案办理。将《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区域产业布局的议案》等涉及省政府职权范围的14件议案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另有1件立法案需经代表补充完善后再提出。(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