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山东省血液中心了解到,2001-2006年全省共为50657人次返还血费累计2178.83万元,仅2006年全省就有10389名献血者本人或者亲属到各级血站报销血费585.16万元。
据省献血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随着无偿献血者队伍不断扩大,办理用血费用返还的人也随之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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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无偿献血的市民并不完全了解血费返还的政策。据省血液中心的工作人员统计,2006年该血站的返血率只有4%,这与很多献血者不了解该政策有一定关系。省献血办工作人员在此提醒广大无偿献血者,如果献血者及其亲属就医用血,可在医院先交纳用血费用,然后持身份证、《无偿献血证》、用血单据(有财务专用章的正式发票)以及医院用血凭证(明细)、证明与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件到参加无偿献血的血站办理输血费用返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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