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讯(记者 鲁江)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长春市近日下发了《关于落实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长春市将在今年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管理,优先保证国家和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用地。
同时,严禁在城市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占用新增建设用地搞房地产开发,并规定新建工业项目必须要进入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另外,对投资强度和容积率达不到要求的工业项目用地不得供地,杜绝“花园式”工厂,以便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同时,将坚决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集体所有的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意见》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超计划批地用地、未按期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其他规定税费、未按期足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而征占土地、以及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位置,以规避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