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状况不好”或“资金紧张”成为不少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的常用借口,加班工资的计算、计件工资的定额,企业通常处在“强势”地位……日前,市人大代表李传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本市在工资支付方面的立法滞后,现行工资支付政策执行中出现了不少问题,他建议加快工资立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一建议也得到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赞同和市民的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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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呼声
工资福利纠纷市民头疼
[现象一]照着最低标准发工资
今年40岁的王先生在某企业已连续工作了3年,老板发的工资都刚好符合本市的最低工资线标准。对于某些职工来说,本市最低工资线标准成了他们永远的工资待遇。
[现象二]工资成白条年关讨薪忙
除农民工外,在上海,一些中高层管理层的外籍人员也加入了讨薪大军。
50多岁的加拿大籍陈先生2002年被某外资公司聘为高级管理人员,但从第二个月起,陈先生就被告知企业陷入困境,此后的10多个月中,他收到的只是欠条。
[现象三]忙到凌晨两点不算加班
只有上班时间,没有下班时间,超时工作又得不到加班工资,越来越多的上班族不得不步入“亚健康”状态。市政协委员曹正文在提案中指出,上海一些合资、私企员工加班已是常见现象,更有甚者还常常加班至凌晨一两点钟。
[现象四]工资单看得一头雾水
在一些国有单位里,什么职称、多少工龄、该拿多少工资,很多年轻人都不了解,往往工资单上错误百出还惘然不知。而人事部门几乎从不主动向职工公布工资标准。
[现象五]生孩子后工资少得可怜
单位有没有哺乳假,怀孕请假工资怎么算等问题成为准妈妈们关心的热点。尽管法律专家表示,“工资”一词所指的是一个大概念,应该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等部分。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单位里常常将之理解为基本工资。
政府对策
劳动合同签订率2007年实现95%
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切实解决就业、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努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并提出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把劳动关系的和谐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
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要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约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控制岗位流失。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完善企业欠薪保障制度,确保职工工资特别是来沪从业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市劳动保障局计划,2007年各类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将达到95%,而去年底这一比例为86.6%。市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也从去年起,有重点、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用三年时间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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