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月30日电 题:构建和谐社会应缩小贫富差距
作者:张恩 张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创造了人类历史上的奇迹,但随之出现了很多不和谐现象:虽然人们钱多了,但贫富差距加大,社会矛盾突出,正在此间召开的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上,人大代表委员就这这一问题该如何解决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王建中委员认为,贫富差距拉大是由于没有解决好公平的问题。长期以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一直是分配领域的基本方针,对促进中国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我们也必须注意到,目前,中国社会中所出现的很多不公平现象,就是由于很少或根本没有顾及公平所造成的,兼顾给人一种“可以顾也可以不顾”的感觉。他建议,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修改为“效率优先,强调公平”,在提高效率、加快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梁丽萍委员认为,在中国社会利益已经多元化的现实条件下,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大挑战来自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和利益矛盾,而越来越多的利益冲突的主体是各种社会组织。政府必须正确引导、合理规范,通过这些民间组织协调和解决各种利益关系。
现实中存在部分强势群体采用贿赂、政治压力、个人关系、权力寻租等方式影响政府行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也有利用合法手段实现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相反,弱势群体由于合法渠道不畅通或者被既得利益者故意堵塞阻挠,不得不采用施压性集体行动,如上访、非法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宣泄利益诉求。成锡锋委员认为,必须制定出能够得到全社会普遍认可的公共政策,如公民投票制度、民意调查制度、公开听证会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协商谈判制度等,使公民利益诉求民主化、科学化。
“矛盾,说穿了是利益的冲突。作为一个国家,制度的好坏并不是表现为矛盾和冲突的多少、有无,而是看它能否容纳、化解矛盾与冲突。如果缺乏有效的制度化的利益表达途径,矛盾的积累会产生严重的危机。”成锡锋委员说。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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