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60万公款租地牟利 原广东邮政运输公司总经理受审
时报讯(记者 魏丽娜)挪用公款60万,以个人名义租地,然后再高价转租从中牟取暴利。昨日,原广东省邮政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某与其下属叶某因涉嫌挪用公款,在广州天河区法院受审,叶某还同时被控伪造公章罪。
据指控,赵某于1998年进入广东邮政运输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叶某当时是公司汽运部经理,赵某是其直接领导。两人合谋利用职权“赚点钱”。2001年,该公司汽运部位于江南市场附近的场地即将到期,经赵某批准,叶从公司财务部划出60万,借赵某大嫂的名义,以每平方米2.3元的价格,从白云区平沙某地租下一块场地。经两次转租,最后以格木通公司的名义以每平方米10元的价格将该地转租给省邮政运输有限公司,赵某等人净赚每平方米7.7元的差价。
昨日庭审中,赵某辩称,自己和叶某在租场地一事上根本没得到任何利润,反而以个人名义支付了不少违约金 。叶某则称所有事情都是听命于上级。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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