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要求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鼓励已建立制度的地区完善制度,支持未建立制度的地区建立制度。
“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数九寒天里温暖人心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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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事办好”,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必须在经费上给予确保。可能有的地方财政部门会罗列不少困难,但怎么也得想办法开源节流,特别是要力戒“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等浪费恶习。一千句口号抵不上一个实际行动。千方百计确保“农村低保”的资金到位,也是践行“三个代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
“把好事办好”,要准确地摸清低保对象的户数。无儿无女的老人,早在农村“五保”之列;那些响应计划生育号召的“一女户”、“两女户”,当然也应属低保对象;还有众多的“有儿有女户”,有的子女在身边,有的外出打工,有的有生活来源,有的却无生活来源,怎样界定“低保户与非低保户”?这其间,制定一个政策标准之后,需要我们乡村的基层干部做大量细致的工作,同时,最要紧的是让老百姓公开评议。
“把好事办好”,要谨防有人“吃空饷”。有的农村老人,自己的孩子在城里,或有稳定的工作,或打工收入不菲,如果是因为子女不赡养而老人要求吃“低保”,这种情况下应对其子女采取相应措施来确保他们的上人“老有所养”。另一种情况是,有的老人已有所养,再通过不正当关系骗取“低保”。这种情况,相关部门领导下去检查时,不能光听汇报、看报表,还要搞暗访。我们国家这么大,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农村低保”是一笔很大的开支,不该花的钱不能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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