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据《京华时报》报道,记者昨天从权威人士处获悉,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早已悄然启动,新机制调价原则是原油价格加合理的平均盈利(亏损)区间,以行业平均零利润为分界线,在分界线上下,发展和改革委将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化而按一定比例调整国内成品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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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长韩永文也已证实,我国已经正式采用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并表示在使用新机制时会考虑国内实际情况。
昨天,权威人士介绍,新的机制中,我国汽、柴油等成品油价将紧盯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的原油价格,确定炼油行业平均零利润对应的国际原油价,以此为分界线,将原油价区分为不同价格区间,制定国内成品油不同的调价比例,由发展和改革委按照一定的时间段公布最新的价格。
此举意味着,我国成品油价正式结束了2001年以来的定价方式,即跟踪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国际成品油价,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至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发展和改革委调整零售中准价。
该人士以国际油价55美元国内炼油行业实现平均零利润为例介绍,当国际油价在55~65美元区间,国际油价每上涨2美元,国内成品油价上调1美元;在65美元以上,国际油价涨2美元,国内调整0.5美元。反之,当国际油价在55美元以下时,国内成品油价同样按比例下调。
据介绍,2006年以来的3次调价,均使用了这一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其中,2006年3月、5月,发展和改革委两次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汽、柴油出厂价每吨上调了800元和700元。但发展和改革委仅部分使用了新机制,因按当时国际原油价测算,一旦按新机制将油价调整到位,国内成品油价将暴涨。
2007年,国际油价的暴跌到50美元/桶附近,给这一机制的调整到位创造了良好机会,最终,1月14日,据这一新机制,发改委将汽油出厂价每吨降低220元。
随着这一机制的调整到位,国内成品油价的调整将更加频繁,国内炼油企业一味亏损的局面将基本结束。之前,国内炼油第一巨头中石化高价买进原油,炼为成品油后赔本销售,2005年、2006年先后获得国家财政部100亿元和50亿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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