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2月1日开始,发生事故的驾驶员要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同时,驾驶员违法扣分多了,可以自己选择接受一天的交通安全教育,然后减分。
致人轻伤以上交通事故不构成犯罪的
必须接受两天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考试
驾驶员如果拿的是浙江省驾驶证或者在浙江备案的,发生致人轻伤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负有同等以上责任但还不构成犯罪的,在交通事故处理完后,必须接受为期两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并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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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法是:事故处理结束后,交警部门开《事故驾驶人学习通知书》。当事人在接到《事故驾驶人学习通知书》15日内,到杭州市交通安全教育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暂住地)县(市、区)大队确定的交通安全教育机构,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机构受理报名并预约教育时间和测试时间。对接受教育并测试合格的,登录学习结果,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记录卡》。
IC卡违法积分后在一个周期内有两次减分机会
有浙江省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违法记分在2-11分之间的,可以申请参加为期1天的交通安全减分教育,并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测试。
具体办法是:驾驶员填写《道路交通安全减分教育申请表》(可在杭州市交通信息网下载或在相关办理窗口领取),由交通安全教育机构窗口受理报名,同时预约学习和测试时间。对接受教育并测试合格的,登录学习结果,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记录卡》。
一个记分周期内,可以参加两次减分教育,测试合格,每次获减2分。
达到或超过12分的必须参加7天安全教育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违法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员,则必须参加为期7天的安全教育并接受考试。
具体办法是:驾驶员在记满12分后的15天内,到当地交通安全教育机构参加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的,且缴清全部罚款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学习和考试。逾期不参加学习和考试的,交警部门将公告停止其使用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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