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可代办交强险赔付
从2月底开始,只需全责方保险公司查勘定损
北京保监局昨天表示,预计2007年2月底,交强险无责赔付的简化处理机制将在北京全行业运行。
去年10月25日,北京地区正式启动运行交强险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简化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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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当机动车辆间发生碰撞时,如果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无责,也要按照条款约定,在400元责任限额内赔付有责方机动车辆损失。按照目前保险公司理赔处理流程,无责方不仅要先后到两家保险公司参与定损,而且还可能发生预先支付赔款,然后再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情况,无形中增大了无责方办理理赔的时间和精力。而简化处理机制以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执行统一的理赔操作流程为前提,当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时,投保交强险的无责方只须提供有关索赔资料,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将承担查勘、定损及垫付赔款的义务,之后由事故涉及的双方公司进行结算。它极大地简化了交通事故无责方的理赔手续。
北京保监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该机制累计处理交强险无责赔付案件268笔,涉及垫付金额1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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