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公布《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
昨日,北京市国土局公布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
根据《规划》,北京要合理调控房地产开发用地,加大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严格控制高档公寓和市场过剩物业用地供应,禁止别墅用地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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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划分四类功能区
按《规划》,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区构成首都核心功能区。该区域将疏导不适合在旧城内发展的城市职能,进一步疏散旧城区的居住人口,逐步加大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程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四区构成中心城功能拓展区,是体现北京现代经济与国际交往功能的重要区域。要防止地面进一步沉降。
新城发展协调区包括昌平平原地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和房山平原地区,是疏散中心城产业与人口的重要区域。山区生态涵养发展区包括昌平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山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和延庆县,是北京的生态屏障和水源保护地。
此外,要推动新城的良性发展,3个重点新城工业项目的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6000万元/公顷。规划期末,通州新城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0平方公里左右,规划人口规模达到60万人;顺义新城60万平方公里、50万人;亦庄新城55平方公里、30万人。
土地开发以轨道交通为导向
《规划》称,2020年,北京建设用地将控制在3800平方公里。据此,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500平方公里,比2004年净增300平方公里。
对于土地利用方面,要改变城市开发模式,以轨道交通为先导,强化一级土地开发。重点控制轨道交通节点、规划轨道交通线两侧800米范围用地以及高速公路出入口周边1.5公里范围内的连片可利用土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有序开发。对于新建京沪、京哈、京广高速铁路,新城和小城镇之间的路网体系,预留首都第二机场用地等,要重点保障。
合理调控房地产开发用地
《规划》提出,要合理调控房地产开发用地,加大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严格控制高档公寓和市场过剩物业用地供应,禁止别墅用地供应。
严格执行征地补偿安置费审批前置制度。在土地报批、征用和办证中,要严格做到税费不缴清的一律不上报审批,资金不到位的一律不征地。
同时,还要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与北京城市性质不符、消耗水土资源过多、投资强度和产出率低的基本建设项目,坚决不得予以审批。严格执行土地预审程序,对违反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坚决予以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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