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亚讯(特派记者 林春宏实习生周山博)1月30日,一李姓保安打进本报新闻热线求助称,他已经从三亚四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海明珠嘉园物业管理处辞职,但该物业管理处却因他在工作中意外出现的奔驰车损坏事件,克扣他的工资约65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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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告诉记者,1月10日零点55分,小区业主李某的司机将一辆奔驰车开进小区,停放在距小区门岗约30米的大道旁,由于是深夜,加上灯光昏暗,当时他并没有发现这辆奔驰车有什么不妥之处。10日清晨8点左右,他看到这辆奔驰车的挡风玻璃右下角破损,当即通知了物管处的领导,并拨打报警电话。李先生说,当晚,奔驰车停放的地方正对着保安门岗,夜里他也没有发现有人接近过车辆,而且当晚驾驶奔驰的司机称自己去过三亚市内比较出名的娱乐场所,所以李先生认为这辆车是在开进小区之前就损坏了的。
李先生于1月15日向三亚四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海明珠嘉园物业管理处提出辞职,于25日正式离岗,但他却没有拿到自己这个月的工资。因为物业管理处要求他去向奔驰车主解释1月10日晚上发生的事情,澄清责任后才给以补发。
该小区物管处潘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从来不会克扣职工的工资。李先生属于特殊的情况,因为奔驰车损坏后还没有进行责任认定,物业是否要赔偿,赔偿多少,还是个未知数,所以暂时还没有给李先生发放工资。但潘经理强调,只要李先生独自找到奔驰车主,澄清当晚的事情,分清责任。公司就会立即给他结清工资。随后李先生拨通奔驰车主的电话,该车主却要求与物业经理讨论此事。
记者随后来到三亚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关系科仲裁办公室咨询。该科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件事的关键在于奔驰车损坏的责任认定,大家要把话讲明白说清楚。他建议李先生到劳动局立案,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同时他建议所有在外务工的人员,遇到此类问题时,最好通过劳动保障部门来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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